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农业物联网节本增效交流会的通知 |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农业(农牧、农村经济)厅(局、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,部内相关司局:
为深入贯彻全国“互联网+”现代农业工作会议暨新农民创业创新大会精神,加快落实《“十三五”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》,总结交流农业物联网试验示范工作成效,系统梳理物联网在农业节本增效方面的作用,加快推进农业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领域更大规模、更广范围、更深层次的推广应用,我部定于2016年12月11日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农业物联网节本增效交流会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会议内容
参观考察石山互联网农业小镇,交流农业物联网发展情况和种养殖物联网典型模式,部署“十三五”期间推进农业物联网发展的相关工作。
二、会议时间地点
(一)时间:2016年12月11日(会期1天,10日下午报到,12日上午离会)。
(二)地点:海南国际会展中心(海口市滨海路258号),
住宿安排:海口西海岸假日酒店(海口市滨海西路191号)。
三、参会人员
(一)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农业(农牧、农村经济)厅(局、委)承担农业物联网工作的业务处室或信息中心负责同志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承担农业物联网工作的业务处室负责同志;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05团、江苏省无锡市水产养殖国家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承担单位、海南省海口市石山互联网农业小镇负责同志。
(二)中央网信办、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等部门相关司局业务处室负责同志。
(三)农业部市场司、计划司、财务司、科教司、种植业司、农机化司、畜牧业司、渔业渔政局、信息中心相关负责同志。
(四)相关专家和媒体代表。
四、有关要求
(一)请相关省份农业部门协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105团、江苏省无锡市水产养殖国家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承担单位、海南省海口市石山互联网农业小镇负责同志参会并发言,请上海市农委、宁夏自治区农牧厅参会同志发言,主要汇报农业物联网建设进展和成效,请发言单位认真总结并形成文字材料和PPT(8分钟、3000字以内),于12月1日前邮件报送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。
(二)请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回执(见附件)于12月1日前传真至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,并同时传真至海南省农业厅信息中心。
五、联系方式
(一)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:郑姗姗、沈立宏
电话:010—59192395、18810404943
010—59191507、15210609118
传真:010—59191507
邮箱:xxc@agri.gov.cn
(二)海南省农业厅信息中心:王玉波、李泽康
电话:0898—65323633、13637650389
0898—65336770、15248935189
传真:0898—65343322
邮箱:nytxxzx@163.com
(三)海口西海岸假日酒店:郭红、李慧征
电话:13807567570、13627575713
附件:参会人员回执
农业部办公厅
2016年11月30日 附件: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