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信息进村入户工作推进视频会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农业(农牧、农村经济)、农机、畜牧、兽医、农垦、农产品加工、渔业(水利)厅(局、委、办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,部机关有关司局、农科院、信息中心:
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2014年起,农业部在全国10个省(市)22个县(市、区)启动实施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。两年多来,在试点地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,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,试点范围扩大至26个省(区、市)116个县,村级信息服务站已覆盖2万多个行政村,促进了试点地区的农业增效、农村繁荣、农民增收。为加强组织领导,进一步统一思想、提高认识,加大工作力度,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作,我部定于2016年11月10日召开全国信息进村入户工作推进视频会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时间地点
会议时间:2016年11月10日,上午10:00—11:30。
会议地点:主会场设在农业部机关大楼1101会议室。各省(区、市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部门设分会场。
二、主要内容
部署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和“十三五”期间加快推进信息进村入户的重点工作。
三、参会人员
(一)主会场:农业部领导;经管司、市场司、计划司、财务司、科教司、种植业司、种子局、农机化司、畜牧业司、兽医局、农垦局、加工局、渔业渔政局、监管局、农科院、信息中心各1位负责同志和1位处级干部;相关企业代表。
(二)分会场:各省(区、市)农业(农牧、农村经济)、农机、畜牧、兽医、农垦、农产品加工、渔业(水利)厅(局、委、办)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分管负责同志,承担农业信息化推进工作的相关同志。
四、有关要求
(一)请各省(区、市)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分会场组织工作,保证会场人数,维护会场秩序,确保会议效果。请各单位于11月4日下班前,将参加主会场、分会场的领导班子成员名单(包括姓名、单位、职务)和参会人数发送至农业部信息中心。
(二)请各省(区、市)卫星项目承建单位(市场信息处或信息中心)提前做好准备,及早解决好接收场地、设备、技术问题,做好直接收看的技术支持工作。农业部视频会议室联系电话:010-59193035、59193037。
(三)联系方式
农业部信息中心
联系人:刘洋
电话:010-59195213
邮箱:liuyang@agri.gov.cn
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
联系人:邓飞
电话:010-59191667
邮箱:xxc@agri.gov.cn
农业部办公厅
2016年10月31日
|
[ 关闭窗口 ] |